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会宁县,位于甘肃中部。北与靖远县接壤,南与通渭县毗邻,西连定西、榆中县,东靠静宁县和宁夏的西吉、海原县,。坐标在北纬35°33′至36°26′、东径104°31′至105°34′之间,总流域面积6439平方公里,属陇西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,平均海拔2025米,气候属温带季风型气候,年平均降水量为340毫米,年蒸发量达1800毫米;辖28个乡镇,总人口58.31万人,境内有汉、回、蒙古、满、藏、东乡等6个民族。会宁是历史文化古城。会宁“地控三边,县居四塞”,是古丝绸之路重镇,素有“秦陇锁钥”之称。早在新石器时代,这里就有人类生息繁衍。自汉武帝元鼎三年(公元前114年)设置祖厉县,已有2100多年的历史。古城会宁,城辟四门,东为“东胜门”,西为“西律门”,南为“通宁门”,北为“安静门”。城郭形如凤凰展翅,故有“凤城”之称。秦始皇、汉武帝、林则徐、左宗棠、谭嗣同等曾到过会宁,留下了戍边足迹,翰墨诗赋。